公告标题: | ******管理局2024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有效期: | 2024-05-09 至 2024-05-11 | 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王硕 | ******管理局2024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4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2-00059 ******管理局2024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普通食品(含餐具)安全抽检555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30 日至2024年10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434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 30 日至2024年10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范围满足本次项目需求。 (2)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3)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及电脑至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管理局 地 址: ******街道京沈路3段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建安路8号(中兴大厦6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有限公司建平县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硕 电 话: 04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