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3发布日期:2024-11-14
监督部门
******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21-******
项目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
项目编号
************23
标段(包)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标段(包)编号
************23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1-14
公示结束日期
2024-11-1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信用中国(辽宁朝阳)
其他公示内容
******有限公司,否决投标原因: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要求。
招标人
******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联系人
朱万力
电话
0421-******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30C号楼216室
联系人
王爱萍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
一、评标情况
001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有限公司 | 89.00 | ******.88元 | 合格 | 61 |
2 | ******有限公司 | 84.06 | ******.85元 | 合格 | 61 |
3 | ******有限公司 | 78.29 | ******.69元 | 合格 | 61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赵凤虎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8169) |
2 | ******有限公司 | 李英姿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 |
3 | ******有限公司 | 闫洪利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3018)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2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3 | ******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