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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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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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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
标段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编号 TP************01001
建设单位 ******服务中心 联系人 朱万力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有限公司 ******.880元 61 合格 89.00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赵凤虎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8169)
2 ******有限公司 ******.850元 61 合格 84.06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李英姿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
3 ******有限公司 ******.690元 61 合格 78.29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闫洪利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3018)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1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1-18
填报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爱萍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有限公司,否决投标原因: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要求。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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