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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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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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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1-23 至 2024-01-29
撰写单位: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李业鹏
   (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0035 项目名称: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服务需求

 

1.项目背景。

 

牛河梁遗址(距今5800-5200)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东北地区最重要的祭祀遗址,由分布在约80平方公里的建筑遗址积石家、祭坛、祭祀坑以及出土玉器等遗迹遗物组成,其“坛庙家”的组合为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确立提供了关键证据,是中华文明重礼崇玉传统的来源,对多元一体中华文明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牛河梁遗址于1988 年被国务院公布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已列入我国《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为顺利推进牛河梁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牛河梁遗址保护与展示提升、以及牛河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特开展《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专题研究。

 

2.具体研究内容:中标供应商在研究开展期内应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1、研究背景与时空范围界定:从文化遗产的角度对牛河梁遗址价值进行系统分析,概述红山文化中华文明起源的源流关系,界定研究时空范畴;

2、遗址系统梳理与评估:梳理红山文化考古遗址已有遗址资源,牛河梁遗址考古发现及近年新成果,建立系统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资源清单,并开展针对性评估;

3、建立价值体系框架:结合最新考古研究成果,全面构建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的遗产价值体系框架,提炼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的遗产价值;

4、对比分析:开展国际视野下的遗产价值比较研究,系统对比牛河梁遗址与相关红山文化遗址的遗产价值特征,提炼牛河梁遗址及红山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阶段的价值独特性。

 

3. 成果形式及验收方式

 

1)成果形式:成果包含两部分内容: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

2)验收方式:采用专家评审方式对技术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并以专家评审通过意见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内列出研究进度控制、质量保障体系,保证研究成果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供应商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古文化遗址价值研究课题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相关业绩获奖证书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 地  址: ******街道张福店村3-75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淼 李业鹏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下载:

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红山文化及牛河梁遗址价值研究》课题项目.doc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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