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大东区蒲裕路片区积水点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备案。以沈大东(发)审〔20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大东区蒲裕路片区积水点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包括虎石台南大街、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雨水干线建设工程,蒲裕路雨水管线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沈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前詹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大古城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六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D0.4~2.2m主干及预埋排水管线11597米、雨水口291座、雨水连接管3074米、排水检查井及出水口266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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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1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企业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沈阳市大东区蒲裕路片区积水点治理工程各施工标段兼投不兼中。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宋佳 | 姓名: | 宋佳 |
单位: | ******管理局 | 单位: | ******管理局 |
职务: | 工作人员 | 职务: | 工作人员 |
职称: | 无 | 职称: | 无 |
招标人: |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 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
邮编: | 110000 | 邮编: | 110000 |
联系人: | 宋佳 | 联系人: | 刘可心、张建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刘可心、张建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